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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802 條(無主物之先占)
以所有之意思,占有無主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失戀,是很多人都會有的經驗,就算是縱橫情場的百勝將軍、花花公主,號稱千人斬、萬人迷,也都難免有陰溝裡翻船的時候。而失戀的時候要如何排遣?有人埋首工作(我要是肯這樣大概就發財了)、有人盡情向家人好友傾吐(我要是敢這樣現在大概連一個朋友都沒了、家人八成也會讓我三過家門而不得其入);有人發揮創作力,作詩譜曲寫散文(我最想這樣,想有些名作家作詞作曲家一定是這樣來的,雖然心嚮往之,但限於個人天資,不能勉強);或許也有人什麼都不做,只是靜待時間的流逝。但還有一種人,選擇迅速投入下一段戀情,藉此療傷止痛。

沒有人敢說怎樣是對怎樣是錯、怎樣是好怎樣是壞。有時候我們的確是很想趕快走出傷痛,但因為自身的軟弱,使我們遲遲無法踏出復健的第一步;或許只需要一些外力的幫助,就能更快讓我們感到外面的世界仍是芳草處處。妳顧不得眼前的援手是稻草還是浮木,雖然妳要的應該是一艘堅固的船停駐;妳或許天真或許盲目,以為下一個出現的人就是妳要的幸福。妳的想法連自己都不清楚,雖然心中還有遠景的藍圖;妳像等待的灰姑娘,等著王子將妳遺落的玻璃鞋物歸原主。

然而在步入下段戀情之前,妳可曾先將妳的心收回?還是因為它被人傷了、給人踐踏了,以致傷痕累累、破碎不堪,就連自己都不想要了,所以拋棄了所有權,任由他人撿拾,誰撿到了我就愛誰?有人在妳失戀時碰巧出現,幫妳撿拾散落一地的傷心,整理了妳的情緒,這樣也許要心存感謝,但倒不必急著以心相許。在一個有壓力或是非常態情況下產生的戀情,通常不容易持久。他對妳或許是同情多於愛情;而妳對他也可能是感動大於心動。

心,必須由自己主動給予,而不是任由他人撿拾;妳的心不是無主物,請讓它好好待在它所屬的地方,直到下一次的出發。

 

誰在秋天撿到我的心?Whoever finds this, I 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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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naworl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