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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在造字的時候,真的很奇妙,不知道是怎樣的因素使然,有時候同一個字,會有看起來截然不同、但卻又有聯繫的意義,古今中外皆然。

我想講的是”miss”這個字。


這是一個很常見的英文單字,有唸過一點英文的人大概都認得。撇開首字大寫時當作「小姐」的名詞用法,大家另外熟知的兩種當動詞用的意思,一個是想念,另一個是錯過。

想念與錯過,究竟存在著什麼樣的關係。相遇之前,什麼都沒有,我不會想念,更談不上錯過;當我們相遇之後,只要一不見,想念就開始浮上心頭;當我很久不見你,我會知道,我已錯過了你,只剩下無盡的想念。

是不是當我們錯過了之後,我們就開始想念;還是當我們開始想念,就表示我們已經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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