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的情人,到底要不要繼續做朋友?如果你問我,我的回答是:沒有必要!

相處過的人,多多少少都會有些感情,何況是曾經耳鬢廝磨的戀人。你說,這可能說斷就斷嗎?我說,就是因為曾經有情愛的糾葛、甚至是肉體的繾綣,如果不當機立斷、分個徹底,大家再相見時,如果他的手有意無意地搭上妳的肩,或是妳的脫口一句:你以前最喜歡這樣了……誰能抗拒得了呢?就算抗拒得了,不也是平添煩惱?

分手後要求繼續做朋友的,常常是要求分手的那一方。你憑什麼這樣要求呢?你憑什麼在拒絕了我的愛情後,又奢望我的友情呢?而你給我的友情,非但不能像你的愛情一般給我帶來快樂,反而更會令我痛苦。我要如何拿捏和你相處的分際呢?我怎麼知道你不是在給我暗示,而只是對一個普通朋友的關心呢?我怕錯失了你給我的訊息,更怕我會錯意而給你帶來困擾和自己的尷尬。

如果是被分手的一方要求做朋友,你還在期待什麼呢?對方都已經提出分手了,表示你已經沒有值得他留戀的地方了,你還指望他回頭嗎?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能挽回的話也不必等到現在。一般會開口要求分手的大概已經是下定決心,在那之前就算情意已減也不肯據實以告。我不知道這種情況下繼續做朋友還有什麼意義,對方縱使允准也可能只是怕你報復而已。

我其實應該知道,就算你曾經喜歡過我,但那也不能保證,或是表示你就必須一直喜歡我,喜歡是一種感覺而不是義務,當感覺消失的時候,任何人都是無可奈何的。所以其實只要愛的時候好好愛,不愛的時候,就揮一揮手,好聚好散,這樣就夠了。如果你選擇了對你的心誠實,又何必管我會不會難過。萬一有再度相逢的時候,就請你轉身走開、保持沉默。

為什麼要和分手的情人繼續做朋友?為什麼要裝得很有風度?是為了讓人稱讚還是自己真的不在乎?如果最好的朋友搶了我的情人,我還要祝福他們?!我想每一個人在碰到得意的事或失意的事時,都有不同的應對。很多修身勵志養性的書,總是要我們當聖人,我認為那太不切實際。在高貴與卑賤之間,我只想身處其中,而不想落於兩端。當愛情消逝,我只想在讓自己好過的同時,也不讓別人太難受。

漂亮的分手,是我在險惡的愛情戰爭中唯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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