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身邊有不少女性朋友都為情所苦,不管是暗戀中、分手後,還是仍在那座圍城之中,看在我這也無風雨也無情的人眼中,真是罵在嘴裡、疼在心裡。

就是因為自己曾經歷過那種傷,就希望別人能少痛一點、少哭幾天。不想在別人身上找到那種熟悉的感覺,極度恐慌,卻又萬念俱灰。已經恢復坦然、自信的我,也知道這種事其實是無法經驗移植的,能幫助她們的,只有時間和自己。

以前的我是怎樣的呢?上個世紀的事,我怎麼也想不起來。

年輕的時候,或許會以為只要有愛就可以。觀念不同,我配合你;習慣不同,我遷就你。對未來或許充滿憧憬,一旦在一起就只想永遠陪著你,反正我們有一輩子的時間,一定可以變成彼此想要的樣子。不過現在的我,並沒有三年、五年的時間來跟你慢慢磨合,甚至連吃一頓飯我可能都不願意。只要一個想法的歧異,我就可以知道應該儘早放棄。也許外在的我們變得成熟、世故,但內在的我們,觀念變得越來越牢固。我知道自己不可能改變,更知道不可能要對方改變。到了這個時候,所謂的磨合其實是懶得發怒。如果我們能相安無事,只是因為彼此不去碰觸。

現在的我,處在一個身心靈完全獨立的狀態,而且非常自得其樂,找不到改變現狀的動力。蒙一些朋友錯愛,認為以我的條件,沒有人來愛我真是太可惜了,甚至連我自己以前也會這樣想。外表能見度不低,頭腦也有一點。要跟我談貿易逆差,別擔心我只在乎頭髮分叉;知道MLB和NBA的意義、打高爾夫球比標準桿低一桿叫博蒂;工作尚稱能幹,也會按摩洗碗拖地刷馬桶;大多時候還算善解人意,雖然我的安慰和勸告其實比較接近責罵。不過經過這幾年的自省,我的想法已大不相同。我或許是一個可以談心的好姊妹,但不見得是一個好情人。一旦進入戀愛,我會變成連自己都不認得甚至討厭的樣子,同時讓兩個人失望,這是我最不想見到的事。

很久不見的朋友,一見面總問我是否在談戀愛,因為我渾身容光煥發的模樣,是她們以前不曾見過的樣子。我總是驕傲地告訴她們,只要妳們跟我一樣愛自己,接受自己的一切,就算不喝四物雞精、身邊沒人作伴,也能散發出戀愛一樣的好氣色。

我努力思索一個伴侶對我的意義,但截至目前為止還沒能發現,是我太愛自己惹的禍嗎?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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