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世紀的交替,使人心產生無可抗拒的浮動不安,所以大家渴望、追求幸福更加不遺餘力嗎?我常常會這樣想。

從心中滿是空虛寂寞的人,為了排遣,想盡各種花招,求取各種快感,不惜犯法、傷身;渴求愛情或婚姻的人們,盲目地投身於他人一望即知的騙局,男被詐財、女被騙色;到電視上的廣告,從房子、汽車、首飾,小至一碗泡麵,都要披上幸福的外衣,彷彿那是最高指導原則,甚至是唯一的指標和賣點,美其名曰回歸人性的基本面,或是強調家庭的價值。我很願意相信,拍攝廣告的人很想營造一種幸福的意象,並不是只想很膚淺地販賣商品,但三十秒或一分半鐘所呈現出來的東西畢竟有限,只能簡單的將商品和幸福送作堆,強行把幸福等同於商品。所以我需要那幢房屋、那輛汽車、那枚鑽戒,甚至是那碗泡麵,從中獲得幸福。


是否因為我們喪失自己追求、體驗幸福的能力,所以只能外求。讓別人告訴我什麼是幸福,為我們打造一式的幸福。所以我買了某某明星代言的房子、開著電視上看來一家和樂的車子、買了廣告中看起來深情款款、之死靡他的男主角所送給女主角的鑽戒、搶購已快吃膩的泡麵,只因為它們能讓人有幸福感。在我看來,那只是一種廉價而不實的幸福感。而且除了泡麵之外,其他的東西我們可能根本買不起。

某英商人壽公司前一陣子推出一個廣告,非常令人驚喜,因為它並未去附和主流的價值觀,而是看清我和情況相類女生的處境,貼近我們的心。廣告的女主角是一個單身的中年女性,雖然對於愛情仍有期待,但並不打算想盡辦法結婚生子,好獲得世俗所謂的幸福來讓父母安心。真正讓父母安心的重點是,讓父母知道自己一個人也會過得很好。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樣受到這個廣告的感動,終於有人認可了我們的生活方式,坦然地說出我們心裡的話,以一種平實而溫柔的方式。就算我只有一個人,也可以活得理直氣壯、理所當然,而且幸福。

幸福,可不可以不要只有一種形式,可不可以量身打造,可不可以分階段。

想得到幸福,有沒有標準作業程序呢?我認為是有的。不過我認為要得到幸福,先決條件是了解和接受,先了解自己,了解自己的處境;然後接受我現在只是一個小職員的事實、接受我不美不帥的事實、接受我可能會孤身終老的事實。不要把幸福寄託在現階段無法達到的狀態,所以我就不會覺得:因為我沒有錢,不能買我想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幸福;因為我沒有得到想要的名聲地位,所以我不幸福;因為沒有人愛我、我結不成婚,所以我不幸福;因為……而是在現有的條件狀況下,盡量把自己過到最好。

有人說幸福像小狗追逐尾巴,硬要追著它跑時,會把你搞得暈頭轉向、永遠也追不上;但當你靜下來時,它就默默地跟在你身後。對於這個說法,我不是完全同意。我覺得幸福就像學騎腳踏車,學習的過程可能會跌得很痛,可是一旦學會了,它就永遠在你身上,也許你偶爾需要複習,但你永遠會記得怎麼騎腳踏車,就像你會記得怎樣讓自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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