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看到一則莫名其妙的新聞

某男對某女同事一見鍾情

就開始死纏爛打地猛追

據說有不斷以簡訊、電郵、打電話,甚至當面示愛,還跟蹤她等行徑

某女曾數度表示不悅甚至當場制止

但大概是因為最近天氣不穩

男子情緒也不穩

竟然騎機車把女生撞傷

某女因忍無可忍,她遂告陳某性騷擾、傷害,痛述「8年多來,宛如惡夢一場」。

 

看起來好像很可憐

不過在責怪那名無賴男的同時

我又忍不住想開罵

 

 

這種事為什麼可以忍八年? 

 

 

雖說我可能比一般女生兇悍

連一天都忍耐不了

(想知道的人可以參見可惡的性騷擾一文)

不過八年?!

大家只是同事又沒啥從屬關係

就算是妳老闆

也不必如此委屈

可以忍受八年

不好意思我比較小人

我不禁會想是不是另有其他隱情

 

姑息真的會養奸

 

 

這另外讓我想到看多了網路上前來哭訴男女朋友如何魚肉自己的網友

我的同情心已經快要跌到谷底

更不要說善於冷嘲熱諷的鄉民

只會叫他們自己收拾善後

不要把自己慣壞的公主病和王子症患者隨便棄養


 

前一陣子還有一堆被原生家庭無限壓榨的藝人新聞

雖然不干我事但我看得真的很火

 

一堆混帳真的都是被身邊的人慣出來的 


沒有人有必要忍受不合理的對待

歡喜做、甘願受這種大愛不是我們凡夫俗子可以徹底實踐的

該說不的時候

請勇敢的表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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