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快四十歲,我才發現這個事實。

會發現這個事實,得歸功於一場電影。某天上班時,得到兩張當天試映會的票:「27件禮服的秘密」,既然是兩張票,當然得找人、而且得快。現任同事不是沒空就是沒興趣(包括對電影沒興趣和我對她沒興趣的人);因為過幾天就要一起吃飯,正好在互通伊媚兒確認,我便約了前前前前同事,沒想到已經跟別人約逛街的逛街、吃飯的吃飯,五六個人竟沒一個可以;沒關係,我別的沒有,就是酒肉朋友多,前同事更多,換另一群。


換了群組,狀況卻沒變,我還是不停遭拒,理由從逛街到剪頭髮都有。不死心的我從同事換成網友,還是通通沒空,好像慢跑日廣告中那個四處吃鱉的周董,連阿珠都不鳥。眼看手機已經打到快沒電,只好回頭勸誘我一位已婚婦女的前同事,終於哄得她拋夫棄女陪我去看。


終於,我順利劃好座、吃了份還不錯的牛排,舒舒服服地坐下來欣賞電影。電影的劇情,是敘述一位迷戀婚禮的女性,她幾乎花費所有的時間和精力在參加婚禮和幫人籌備婚禮上,她這種舉動引起了一位專門撰寫婚禮報導的記者的注意,藉故接近她而衍生出了一段故事。


某日因緣際會,女主角和記者共處一車,天候極差,女主角復心情不佳,坐在前座的記者婉言請女主角開慢一點以免打滑,卻遭女主角惡言相向,且絲毫未減慢速度。很老套的,車子打滑了,兩人的座車滑下森林。待驚魂甫定,記者開口欲言,女主角完全不給任何機會:
”Not a word.”


看到這裡,我彷彿被觸動了什麼,這也讓我想起某個電視節目的預告片,主持人是三位美女,那天的來賓是三位男士。其中一位女主持人大概是在模擬某種情境,找了一位來賓套招,只聽得她用無賴的口氣說:「反正現在只有我們兩個,我不管,你就是要讓我
……


我有如被醍醐灌頂,也開始佩服起男人。這裡看到的兩個女人都讓我好討厭,女人的刻版形象就是如此嗎?就是只會耍無賴、不懂得反省,沒事就女男平等、有事就躲到後面。大部分的男人,都是在忍受很多這樣的女人嗎?而我自以為的理性、不給人添麻煩,對的時候據理力爭、錯的時候坦然道歉,其實沒什麼稀罕;而我的愛憎分明、喜怒有常,不搞猜心、不口是心非,愛的時候努力爭取、不愛的時候坦然放手,也只是我的一廂情願。


我這才發覺,我根本不是女人,至少不符合絕大部分男人的期待。電視上所謂的兩性專家說的什麼「家庭裡不要講道理,好像只要有愛就什麼都可以;女生你就是溫柔退讓一點,無條件的給男人顏面」,我不知道對其他人適不適用。對我來說,我就是要講道理,不管是在哪裡;我一度以為我骨子裡其實是男人。然而,轉念一想,我卻也不是男人,我一點也不大剌剌或少根筋,女人特有的敏感纖細我一點也沒缺;小心眼與愛吃醋的程度,比起其他人恐怕也是不遑多讓。


或者,我其實既不是男也不是女,我只能置身事外,冷眼看著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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